产品召回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产品收回。产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和一般的三包产品退换货是两个概念。三包产品退货换货是针对个体消费者,而且不能说明产品本身有任何问题;而产品召回制度则是针对厂家原因造成的批量性问题而出现的处理办法。其中,对于质量缺陷的认定和厂家责任的认定是最关键的核心。 在发达国家,产品召回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愿认证,强制召回”,一种是“强制认证,自愿召回”。目前,中国还没有全面实行产品强制召回制度。
二、产品召回程序
产品召回程序如下:
1.供销部业务员是公司产品召回程序的具体责任人,对每批销售的产品必须记录客户/经销商名称、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出货日期、数量,各个生产日期产品的销售记录等,在需要时执行产品召回。
2.当发现交付后的产品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供销部负责产品销售的业务员必须立刻追查不安全产品的发往地及客户、经销商,通知客户、经销商追回整批产品。
3.对无法追回的,由供销部经批准在当地的媒体上宣传要求追回产品
当产品进行召回时是需要按照程序的。
三、召回产品的处理
召回产品的处理方式:
1.召回产品在处理前应进行标识和隔离。
2. 召回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符合产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应建立《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
3. 当召回产品的处置方法为报废时,可由批发商在公司的监督下进行。
其中召回不合格的产品,首先肯定要先认定该产品究竟是哪里不合格,具体会给消费者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在召回的同时也要给消费者解释清楚,不能没有原因的就是说要召回产品,这样消费者肯定是不会买账的,同时对产品召回之后还需要做好善后工作,该赔偿的就要作出相应的赔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