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的流程有哪些?证券承销的流程内容是什么?
证券发行是伴随生产社会化和企业股份化而产生的,同时也是信用制度高度发展的结果。而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证券发行行为的产生成为可能,而我国针对证券的发行的条件是《证券法》通过转引其他法律的方式,规定了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不同证券产品的发行条件并不相同,例如:股份发行与债券发行,两者发行条件存在一定的区别。
根据《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16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发行程序
(1)证券发行准备
证券发行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A、创造发行主体资格和条件,如股票发行人首先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创造股票发行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
B、发行承销商对发行人及市场有关情况和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的核查、验证等专业调查。
C、承销商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对发行人进行发行上市辅导。
D、聘请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和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审查或着手制作有关企业法律文件。
(2)证券发行申请
发行人在具备了发行条件后,制作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包括发行申请报告;发起人会议或股东大会发行股票或债券决议;招股说明书;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函;发行人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辅导报告以及公司章程;发行方案;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以及发行承销方案和承销协议等法律文件。将上述文件报送证券主管机关审核批准。
(3)证券发行核准
不同的发行管理制度对证券发行核准或批准的条件要求不同。在注册制管理中,要求发行人提供并披露证券发行所有信息,披露的信息中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陈述和事项,如果发行人没有违反上述原则,证券主管机关准予注册,否则不予注册。在核准制管理下,证券主管机关接到企业证券发行申请后,组织审核委员会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发行申请。
(4)证券发行承销
证券发行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由证券承销商组成承销团进行承销,并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方式主要有承购包销、余额包销与代销三种方式,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是承购包销和余额包销。发行人在披露有关发行信息后,向社会公开进行招募,社会公众认购证券。发行承销期结束后,发行成功的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