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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法有哪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是什么?

2023-03-10 17:50:3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准确、责任明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第四条规定,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提起途径

首先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一起向市医学会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并提起鉴定申请。

然后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如果对鉴定报告不服,这时可以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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