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金交易收益的分配原则是什么?基金交易收益的支付办法是什么?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一)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实施。
3、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开放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
1、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
2、在符合有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收益支付办法:
1、封闭式基金(上市基金)
由深、沪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通过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帐户。
2、开放式基金
支付现金时,由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或托管人汇至受益人的银行帐户里;
对采用“再投资分红”方式的,由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注册登记机构直接将可转换份额进行过户,划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