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情况而定:
(1)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是父母赠与双方的,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算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手续麻烦。
很多人觉得如果在房产证上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无论是去办理房贷还是办理房产手续都非常麻烦。
比如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必须提供夫妻两个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基础材料以及工作证明,银行流水,无房产证明等等。
反驳观点:
其实按照现在银行信贷政策,不管房产证上写一个人名字还是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在办理房贷的时候都必须夫妻两个人到场签字,而且必须查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征信。
只不过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手续的时候,如果其中一个人不登记,那就不用过去办理。
第二、买二套房受影响。
很多外行的人以为如果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两个人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另一个人就没有房产了,这样他在买房的时候就不受到二套房的影响,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申请首套房,而首套房的利率和首付比例都是比较低的。
反驳观点:
现在去买房,其实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对于已经结婚的夫妻双方,不管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假如某一个家庭买一套房还想买二套房,再去申请二套房贷款的时候,银行是认房又认贷的,银行会把双方在房产局的房产记录拉出来,或者通过查看征信,看夫妻双方的房贷申请记录。
如果发现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房产部门有房产登记记录,或者有房贷申请记录,而且还没有结清,那就属于二套房。
不管另外一方有没有房产,有没有房贷申请记录,在买房的时候都被认定为二套房,最终只能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来执行。
当然看到这,有些朋友可能说假如夫妻双方另一方没有房产登记记录,只需要离婚,他不就变成无房产了吗?
在这只能说大家想多了,按照目前各地的政策来看,很多地方都会追溯离婚三年以内的房产情况。
比如在深圳,就算夫妻双方一方没有房产记录,但是在他离婚之后,三年以内购房仍然会被认定为是二套房,首付比例仍然达到50%,房贷利率仍然按二套房来执行。
所以想要通过房产证只登记夫妻双方其中一个人名字来躲避二套房的审查根本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