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合同法 > 合同中止 > > 内容页 >>

人身保险合同中止后合同效力如何?保险合同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法制网 2023-03-22 14:52:27

人身保险合同中止后可以继续吗?保险合同效力有哪些相关规定?

人身保险合同中止后可以继续。

合同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相关阅读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