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条
(资料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我国宗教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实施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犯该罪的情节较轻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并且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