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追诉期多长时间
严格来说,普通的车祸不适用追诉期,适用的是诉讼时效,即三年的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人出车祸后如何处理流程
人出车祸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三、车祸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车祸逃逸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后逃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