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拖车费谁出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拖车费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交通事故时候车辆无法行驶,需要修车厂或是其他机构采用拖车来将其拖走,交警暂扣车辆,不需要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停车费。
车辆被暂扣,系交警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交警没有扣押车辆的,则拖车费由当事人自己出。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哪些交通事故可以扣驾照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7.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三、交警扣押车辆期限是多久
交警队扣押车辆的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三十日。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二十日内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