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群众性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
组成:
1、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行政方由企业方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
2、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企业工会。
3、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