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文书 > > 内容页 >>

离婚前的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律速网 2023-05-05 16:45:09

一、离婚前的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前的夫妻债务的处理如下:

1.未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进行偿还。

2.若是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三、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无能力偿还,债权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双方的约定和法院的判决不得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债权人仍可以向其中一方或者双方请求还钱。如果双方都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阅读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