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有其严格的程序:
1、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2、审查单证,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单证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单证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3、核算损失。通过调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4、损余处理。这是针对财产险而言的,主要是对残余物资的利用。
5、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6、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保险理赔的定义: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