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规定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规定: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二、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债权转让法律特征如下:
1.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3.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4.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三、
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后保证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但是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保证人,如果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该转让行为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如果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则需要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