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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义务人主要有几种情况?交通事故营养费谁承担?

律速网 2023-06-21 11:16:5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找谁领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7分是怎样

对事故责任各承担30%和70%,在计算双方的损失时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即可。

对责任比例划分不认可,可按照下属程序申请复核,还不认可只能是法院诉讼时,再举证争取法官不予采信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可见,启动复核程序,有五个限制性条件:

1、时间条件,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超期不会处理;

2、形式要求,递交书面复核申请,不能采用口头或其他形式;

3、递交部门,做出事故认定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4、内容要求,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5、次数限制,只能复核一次,不能复核一次后认为不公正而再次申请复核。

二、交通事故营养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营养费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此处的赔偿义务人应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分为四种情况:

第一,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机动车所有人同为一人,则由该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

第二,因租赁、借用、买卖或转让后未办理变更登记等情况,对交通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机动车使用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且存在主观过错,则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第四,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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