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证法 > 公证程序 > > 内容页 >>

环球聚焦: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财产保全起诉状怎么写?

剧情啦 2023-06-26 11:36:29

一、

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财产保全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

财产保全起诉状怎么写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

财产保全什么时候申请

如果是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可以随时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申请人需要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将会终止裁定的效力。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诉讼中,只要立案完毕,就可以在结案前向审理该案件的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相关阅读

推荐文章